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4日在伽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塔依尔·艾合买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地区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会议精神,地委和县委扩大会议精神等,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决服从和服务于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大局,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伽师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检察贡献。
(一)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努力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1、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始终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坚决依法处理,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的作用,推动案件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完善“三书一函”反馈机制,督促行业部门提高监管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
2、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按照县委安排,院党组主动作为,积极奔赴抗疫第一线,带领20余名干警认真落实驻点防控和3次隔离点工作,抽调10余名干警配合社区做好志愿服务,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兼顾落实冷链物流及人员不聚集工作机制。
3、全力助力脱贫攻坚。选派12名干警开展驻村工作,全院干警分批次下沉到3个联系点村,协助包联村制定一村一方案、一户一策和就业工作。院领导挂牌督战2个脱贫村,重点抓就业、抓方案、抓庭院,即督又战,确保如期脱贫。坚持人财物优先保障,先后统筹10万元帮助包联村巩固脱贫攻坚实效。
4、全力做好群众工作。坚持班子成员每月驻村指导,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入户走访、“四同四送”、脱贫攻坚、入户宣讲等各项工作,常态化带着真心、真情,全力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和生产生活困难,用实际行动诠释党的爱民情怀。扎实落实联系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强化信教群众教育,引导宗教中国化方向。
(二)牢牢把握检察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为服务稳定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综合工作位居全地区前三,多项核心指标排名前列。
1、强化刑事检察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办案理念,严格掌握批捕、起诉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不枉不纵。2020年,批准逮捕97人,依法提起公诉380人。二是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424人,适用率为98.37%,达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罪犯真诚悔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修复社会关系等多赢效果。三是持续降低“案-件比”,充分发挥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作用,主动开展提前介入,严把质量关、证据关,严管“两退三延”,去年,我院“案-件比”1:1.21。四是做好刑事执行检察扎实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监督工作,五是“两项监督”有序推进,立案监督案件11件12人。成功追诉涉毒品案件中共同犯罪遗犯4人,均获实刑。
2、做强民事检察。坚持在调整监督结构、提升监督质量上下功夫,注重从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等方面发现线索,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探索与法院建立协商联络机制,形成良性互动,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2020年办理民事检察案件79件。
3、做实行政检察。主动找准突破口,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联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做到多角度监督、精准监督,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启动诉前监督程序,妥善推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4、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利用“3·15”、法治宣讲等有利契机,走上街头,向群众宣讲公益诉讼工作要求、范围并公示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反映线索问题。坚持“绿水青山天蓝”公益诉讼与“新三项”相结合,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上用心用情用力用劲。2020年,共发现线索81条,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80件。
各位代表,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在扎实推进“四大检察”的同时,注重统筹做好其他业务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未检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9件31人。持续推进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二是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从“等米下锅”到“找米下锅”,先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15.18万元,三是强化案件管理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抓好“检答网”学用工作,强化法治宣讲和检察宣传。全年检察系统内和对外特色宣传分别60篇和198期,分别被各级媒体采用12篇和69篇;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开展检察开放日开展阳光检务。
(三)锲而不舍狠抓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严格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去年以来,以专报、简报等形式向分院、县委、人大和政法委报告工作。牢牢抓住党建这个“牛鼻子”,积极打造九位一体“守正先锋·伽检蓝”党建品牌,将党的建设、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点带线带面的格局。
2、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业务素能。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完善制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顺利完成区院安排的21项改革任务,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完善“案-件比”指标,切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喀什检察分院在我院召开全地区检察官业绩考评现场推进会,成效显著。
3、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弘扬法治文化精神,通过法治长廊、思想教育基地等,将法治建设与检察文化有机地融合起来,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干事创业水平。去年,我院法治文化建设得到各级领导和自治区“七五”普法验收组的充分肯定。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先行一步常态化开展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重点抓好经常性廉政教育,严格管理干部。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我院各项工作走在全地区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喀什检察分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对各级各界给予我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有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和保障总目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检察干警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有待提升;三是参与社会治理覆盖面广度不够,还需进一步探索。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稳进”。持续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化严打专项斗争,巩固扫黑除恶成果,不断推进常态化长效化。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理念,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作用,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应用尽用。积极探索开展“两项监督”,注重从源头规范监督活动,最大限度保证监督活动的合法性。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体系。
二是深化“落实”。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打好公益诉讼这张王牌,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用好《民法典》,推动支持起诉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把非诉执行与服务民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推动开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新局面。
三是持续“提升”。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实现从“办完了”向“办好了”转变。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执法观念向现代化转变,做到应救尽救。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实现检务公开、透明。持续推进业绩考评工作,转变以数量论英雄到以质效为重的思路,逆向督促员额检察官履职尽责,在增强办案能力的同时提升案件质效。
各位代表:
2021年,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县委和喀什检察分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聚焦总目标,围绕伽师工作大局,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不忘初心,再接再厉,不断推动伽师检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伽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新的力量。
谢谢!